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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靖江市招聘教师公告(95人)

2019-12-02 17:48  |  泰州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社会人员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靖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靖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0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用到)。

  时间:2019年12月27日—2 8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靖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523-89118221

  )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占笔试成绩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80%。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靖江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计算机等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检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靖江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

  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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