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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招聘教师公告(65人)

2019-12-02 17:56  |  泰州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报名资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6998278)。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社会人员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海陵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海陵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2月23日0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海陵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用到)。

  时间:2019年12月27日—28日。

  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海陵区教育局人事科(0523-86998278)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骤。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应知应会常识(占笔试成绩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海陵区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迟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陵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费。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按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其余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领取体检通知时间等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终止招聘后续所有环节,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体检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公开进行。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领取《选岗通知》时间、地点等在海陵智慧教育网公布,选岗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选岗通知书》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终止招聘后续所有环节,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考察

  公开选岗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示和聘用审批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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