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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遴选教师 考察、体检公告

2019-12-09 17:54  |  淄博经济开发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遴选教师 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9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遴选教师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 顺序,参加招聘的按1:1.5的比例,参加遴选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淄博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遴选教师岗位。相关岗位按招聘1:1.5、遴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单位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淄博经济开发区地方事业局

  2019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bjkq.gov.cn/info_Show.asp?ArticleID=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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