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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泰州海陵党政青年人才选聘公告(22人)

2019-12-10 08:44  |  泰州市海陵区人才发展中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继续大力推进海陵区“名校优生”计划,进一步优化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吸引优秀学子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选聘2020年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1.具有泰州市户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毕业生。

  2.具有泰州市户籍,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

  3.具有泰州市户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部分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4.在海陵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学历条件符合以上要求的。

  注:户籍认定以2020年1月1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感强。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及民办二级学院证书等)。

  3.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海陵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优先考虑,紧缺专业主要为:经济类、商务贸易类、城建规划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具体专业可参照《泰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年龄: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陵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不限年龄。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选聘数量

  2020年计划选聘党政青年人才22名左右,男女各占50%左右。根据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确定最终具体选聘名额,并适当设置部分名额向紧缺专业岗位倾斜,原则上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携相关材料(详见《报名须知》)到海陵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14日

  2.资格审查。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普通专业类(A岗)及紧缺专业类(B岗)男女岗位的最终选聘名额。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选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向上取整,同分跟进)。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前,已经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参加体检。遇有考生缺席体检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与签约。体检合格的,由海陵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逐个征求意见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缺额递补,额满为止。取得签约资格的人员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的;

  (2)往届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未就业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的。

  6.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海陵网(www.tzhl.gov.cn)、海陵党建网(dj.tzhl.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未就业的,毕业后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届生和已参加工作的往届生,须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录用通知书》,在《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海陵区人才发展中心,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事业人员确定。

  2.选聘人员参照泰州市“人才强企”政策标准统一发放“购房券”和生活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购房券”: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5万元;

  (2)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2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本科生0.5万元/年,连续发放3年。

  3.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选聘人员实践锻炼期为一年(含试用期),实践锻炼期间,结合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安排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满后,根据选聘人员实际表现及能力特长,定岗分配到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3-86330069(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 泰州市海陵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221506(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附件: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2.部分境外高校名单

  3.泰州市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

  4.报名须知

  泰州市海陵区人才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附件2

  部分境外高校名单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京大学、高丽大学、延世大学、澳洲国立大学、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慕尼黑大学、爱丁堡大学、海德堡大学、慕尼黑理工大学、弗莱堡大学、科隆大学、日内瓦大学、汉堡大学、纽约大学、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多伦多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曼彻斯特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普渡大学、伯明翰大学、诺丁汉大学、利物浦大学。

  附件3

  编号:

  泰州市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手机号码   家庭电话    
入学前 户籍所在地   目前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本科就读院校   所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 就读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外语语种 及其等级   计算机等级  
拥有其他技能 证书情况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回避关系  
个人简历 (高中起填)  
在校担任 学生干部情况  
在校获奖 情况  
在校惩处 情况  
学校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该同学政治面貌:; 担任最高学生干部职务:; 获得最高表彰名称:; 获得最高奖学金等级:;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填写优秀、良好、一般);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该同学报名参加“泰州市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选聘”。   辅导员签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盖章) 年月日
是否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是否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承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填内容如有失误、失实,责任自负。如发 现所填报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规定不相符,愿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签名: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报名须知

  1.携相关材料到海陵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2020年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需提交延迟资格审查的申请,注明延迟理由和资格审查时间,经同意后,可延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普通专业类(A岗)及紧缺专业类(B岗)男女岗位的最终选聘名额。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泰州市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海陵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邮箱:hlzzbgek@126.com;纸质档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可从泰州海陵网:http://www.tzhl.gov.cn/、海陵党建网:http://dj.tzhl.gov.cn/下载)。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家庭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须提供本人政治面貌、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及以上职务、获得院系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由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的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家庭户籍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4)硕士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第一学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书面承诺自己所填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并服从组织分配,如所填内容(信息)失误、失实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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