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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襄阳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20人公告

2019-12-31 10:16  |  樊城区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19年湖北省襄阳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人员2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管协管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名城管协管人员,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及用人单位管理;

  3、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5、襄阳市户口,男性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高中及以上学历;

  7、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4、曾经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岗位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的。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确定入围人员等步骤依次进行,委托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由城管局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学信网证明、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初审通过后,由区城管局进行资格复审,核对有关情况,最终确定通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

  3、报名地点:樊城区城管局一楼大厅(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居安巷八号)咨询电话:0710-3227360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命题和阅卷。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提前以电话通知考生。

  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9:00-11:00

  (四)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5不到1:3的,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3、面试命题及考官。面试命题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面试考官原则由7人组成,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层次选定,主考官由区城管局任命。

  4、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面试考官打分实行签名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面试题本、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封存备查。

  (五)成绩计算及查询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体检由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体检在卫生和健康局所属的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据此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均实行第三方派遣,与湖北为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

  (九)人员待遇。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工资标准参照樊城区现有城管协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附件: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协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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