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开化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公告(50人)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系统人员保障,有效推进工作职责履行,根据《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0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3名(各岗位招聘指标视报考情况可进行调剂;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个体形象良好,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巡特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华埠中队、交通警察大队1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1月3日至2002年1月8日期间出生);
齐溪派出所(村警)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4年1月3日至2002年1月8日期间出生);
其他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月3日至2002年1月8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者司法拘留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信息
开化新闻网(khnews.zjol.com.cn)、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
“浙江开化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至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开化县公安局三楼(开化县花山路18号);联系人:方警官、汪警官;联系电话:13757018060、13587113335。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员应提前打印、填写《开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请务必写明所报考职位,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相应核减指标。
5.体能测试通知书发放: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到开化县公安局三楼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3.体能测试标准。
4.准考证发放: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体能测试整体结束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法律、时事、政治、道德、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并公示,由开化县公安局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合格人员,如岗位实际聘用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县公安局可以从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中予以调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集训后办理聘用手续;集训不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浙江开化公安”微信号公布,请随时关注。
4.该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开化县公安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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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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