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万宁市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53人)
万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第1号)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名额为53名,将安排在我市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此次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体检合格;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5)限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人员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我市在编在岗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20日(周六、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址: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市人民医院急诊往北600米)。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生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可自行登录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附件,网址:http://wanning.hainan.gov.cn,也可到报名现场领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幼师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含临聘人
员)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本次招聘的公办幼儿园教师53名,只设公办幼儿园一个类别岗位报考,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名额。
4.联系电话:0898-62229120,0898-62232689。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一)笔试。
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2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机构负责。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选择聘用单位。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提供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应聘人员不选择聘用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对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九、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员,选择聘用单位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十、培训上岗。
对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相应的幼儿园任教。
十一、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制及教育等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五)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跨系统、跨市县调动。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调动。
十二、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万宁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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