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汉中宁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公告(25人)
根据省、市关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机构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现就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共计25名(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或往届未就业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1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的);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设西安、宁强两个报名点。
1、西安: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9:00-16:00,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招聘会现场。
2、宁强: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三)初审
报名需持以下证件和材料(除身份证外,其他原件报名时原件复印件一并留下,待考生结束本次招聘时退还):
1、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证明或学籍证明;
4、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
5、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表内容经应聘人员本人签字,对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初审人员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2:00——6:00在宁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考试范围为医疗卫生类知识(E类),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相关内容,总分为100分。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2020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
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考生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以及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
2、面试。①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学科专业)公布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于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专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全体参加应聘考试人员平均分数及以上者,可以参加面试。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的直接进入面试。②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对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进行测试。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者、具有执业资格者、本县生源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费用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七)复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进行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复审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复审(考察)结果,签订服务协议并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聘用后,县天津医院、县中医医院考生第一年统一下派到镇办卫生院见习锻炼,不服从安排和管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复审、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面试前的审查,也包括复审、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
应聘人员应关注汉中市及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宁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6—4220139
宁强县卫生健康局 0916—4226680
附件: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8日
2020年宁强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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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拟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学位条件 | 专业条件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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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天津医院 | 8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0916—4226680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
县中医医院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医学 |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护理学 |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
阳平关镇中心卫生院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 |
代家坝镇中心卫生院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安乐河镇卫生院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二郎坝镇卫生院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