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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公告

2020-01-17 14:35  |  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省情熟悉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20年2月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四)资格复审

  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 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区〈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具有人事主管权限的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

  2.报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岗位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经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且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职称评定材料(由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或事业人员聘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通过资格复审(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3:1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进入面试人员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和岗位适应性等;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前3天向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考察的,可正常进行考察。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由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通过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考察、体检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规定办理入编、调动和任职(聘用)手续。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调单位报到。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及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针对选调工作反映的问题,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选调咨询电话:

  0871-67911046(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871-67923537(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871-67925027(中共嵩明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871-67912380(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嵩明县县情

  附件2: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3: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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