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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4名)

2020-03-27 09:08  |  江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报考人员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和准考信息。

  (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人员参照人考中心函〔2013〕36号文处理。

  (四)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考人员接通知后,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出现复审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审查研究后按实有复审合格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水平、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和面试,考官组认为拟招考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均无法匹配所需能力要求的,经研究报批后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选择的岗位和工作地点,分别统计各工作地点报考人员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情况;统筹考虑并适当调整各工作区域总成绩的平衡以及人员分布,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二)体检:按每个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用人选,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7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录用。

  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 0791-88158115、88158638

  监督电话: 0791-88158039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附件1: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2020年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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