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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选调基层事业编制人员公告(54名)

2020-04-02 09:57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上岗。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其他情形不予递补。

  2、办理手续。选调人员考核期为6个月。考核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考核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为不影响教育教学,拟被选调的教育系统一线教师需坚持授课至新学期结束,即从2020年度放暑假起到拟选调的新岗位上岗,考核期顺延)。

  选调人员可以由落编单位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在管理岗与专业技术岗之间转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称必须符合岗位相应系列(专业);不符合岗位相应系列(专业)的,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后,可按现从事岗位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参加改职评审。年度内跨系列改职人员不得同时申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改职后,评审高一级职称时,专业完全相同或专业相近的,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和改职后的职称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职称任职年限不能连续计算,从取得现职称资格之日算起。选调人员聘任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系列)相符时,可不占岗聘任。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如期参加选调工作各个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3、有关信息请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4201203 县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2020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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