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池市大化县公开优选人民法院公务员公告(6人)
大化瑶族自治县关于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优选人民法院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审判执行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优选人民法院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职位
(一)法官助理职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3名;
(二)司法行政岗位一(从事机关综合行政事务)2名;
(三)司法行政岗位二(从事财务有关工作)1名。
具体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开优选人民法院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优选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优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人民法院公务员,其中,各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为:
1.法官助理职位面向二级法官助理及以下相当层次公务员进行优选;
2.司法行政岗位一面向五级法官助理(或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公务员进行优选;
3.司法行政岗位二面向五级法官助理(或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公务员进行优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优选: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3.工作中曾发生较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5.个人档案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瞒报漏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9.其他不宜优选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大化政府网(www.gxdh.gov.cn)、大化法院网(www.dhxfy.chinacourt.gov.cn)公布的《优选职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优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各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优选报名工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会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优选全过程。
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大化瑶族自治县建丰路2号)报名;也可登陆大化政府网、大化法院网下载报名表,通过快递方式将报名表和报名所须材料邮寄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政工科邮箱zgk5820099@163.com,电话:0778—5820099;0778—5813789。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9日报名,如实填写并打印《报名表》(附件2、3、4),在征得现任职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9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传真:0778—5817139)。《报名表》中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优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会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有关材料和《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荐材料(含个人干部任免审批表、联系方式等);
2.报名表(附件2、3、4);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转正定级表、任现职(或现职级)文件、相应资格条件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彩照3张;
6.获奖证书、发表调研文章及获奖情况或其他体现报考者能力素质的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优选人数比例达1∶1即可开考。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优选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通知,按照规定时间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