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百色市乐业县纪检监察委员会编制人员推荐公告(10人)
关于公开推荐乐业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县纪委监委决定采取公开推荐的方式充实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推荐职数
行政编制10人(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敢于担当,身体健康;
3.一级科员及以下的人员;
4.行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全区统一考试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乡(镇)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推荐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5.推荐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未满原岗位服务年限的。
本次公开推荐工作涉及的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四、推荐程序和方法
本次推荐依据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核)、确定人选及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发到邮箱(lyjw888@163.com)。
3.报名地点:乐业县纪委监委二楼办公室(县委党校旁原畜牧局办公楼),联系(咨询)电话:7922127,地址:乐业县同乐镇师范巷15号。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开推荐乐业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在编在岗证明、党员档案材料核实情况表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技术职称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地在乐业县以外的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便审核。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者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县纪委监委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然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定,经审查不符合推荐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面试(面谈)
根据乐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具体形式及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核)
资格审查后,由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推荐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五)确定人选及审批
考察(考核)结束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报县委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为确保推荐工作质量,经过考察(考核),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可对最终调动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剂。
五、纪律要求和监督
本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推荐工作涉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法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报名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并积极推荐人员,于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报名表报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中共乐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乐业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