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公告(3人)
梧州市龙圩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的公告
为夯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基础,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根据《梧州市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方案》《梧州市龙圩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决定面向龙圩区公开遴选3名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的岗位及名额
大坡镇天堂村、新地镇新铺村和新地镇题甫村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各1名,共3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1.龙圩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聘任工作人员中的优秀党员。
2.现任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负责人、复转军人、有2年工作经验的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的优秀党员。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大学生村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的优秀党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熟练操作计算机,农村工作思路宽、办法多,愿意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无违法违纪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包含本数,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2.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家庭成员有参与黑恶势力,沾染“黄赌毒”的;
3.参加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不能认真履行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职责,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的;
5.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
6.因违法违纪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挪用、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9.法院公布的失信人员;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区直及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曾被开除公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遴选职务的。
五、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梧州市龙圩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南路108号1号楼506室),联系电话:0774—2727756。
4.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龙圩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报名表请登陆龙圩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zlxq.gov.cn)下载或到区委组织部领取;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获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两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背面标注姓名);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选,采取资格审查和综合比优遴选一般按照1:6的比例产生面试范围人选。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岗位报名人员,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部门意见,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领导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职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评价,比优遴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6的,经梧州市龙圩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减少遴选职数或不开考。
(四)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梧州市龙圩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一般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能力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将邀请区纪委监委、 “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五)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由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遴选机构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原因出现缺额,按照面试综合排名情况依次递补。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不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各镇党委组织考察。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查实有影响遴选的相关问题反映,取消其遴选资格,出缺名额按照面试综合排名情况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七)公示及任用
对拟选任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公示对象违纪违法等影响遴选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出缺名额按照面试综合情况依次递补。对拟遴选任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党委任命。
六、工作职责
公开遴选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全脱产工作、履职,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区委组织部、各镇党委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出现“不称职”情况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撤换。
七、报酬待遇
(一)基本报酬保障及绩效奖励。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龙圩区2019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约2700元/月)。绩效按照村(社区)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
(二)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福利待遇。通过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保持原单位身份、待遇不变,同时享受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
(四)晋升渠道。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编制实行定向招考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可在政策支持下,待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时,择优遴选担任乡镇领导干部。对机关及参公单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职级晋升;对企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其他事宜
本次遴选工作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入围的人员,请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774—2722361
区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774—2722182
未尽事宜,由龙圩区公开遴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梧州市龙圩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