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汉中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91人)
2. 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分数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综合成绩不作为考察及拟录用依据,可作为参考。
(六)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必须全面、客观、公正,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和人岗相适情况等,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考察结束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遴选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工作进行安排。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市委组织部印发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录用试用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重要提示
1. 本公告由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 为了维护遴选考试秩序,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 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咨询电话:0916—2639263
附件:1. 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点击下载查阅
附件:2.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 点击查看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公务员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