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公告

2020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公告

2020-04-29 13:16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连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页面发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鹤山市人社局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七、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招聘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鹤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鹤山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鹤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部分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聘用后必须于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应聘者聘用后未能于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如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聘用后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的;

  (四)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鹤山市人社局。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考试全程接受鹤山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

  十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江门市人事考试院0750-3873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8933106;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广东省鹤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