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选调公告(2人)
七、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因怀孕延后补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本《公告》第七项“体检”之规定原则进行递补。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本《公告》第七项“体检”之规定原则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和考察。
十、调入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人员的调动手续。对调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有关科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人事科联系。咨询电话:0816-2210951;邮箱:280848077@qq.com;监督电话:0816-6037187。
附件:
1.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 | 职级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管理岗位 (综合文秘) | 管理 九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 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起草单位综合性文字材料能力及相关经验。能熟练运用信息化办公平台。 | 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法务管理) | 管理 九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 | 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化办公平台。 | 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