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乐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3名公告(卫健类)
(五)考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分为考试或考核方式,具体岗位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1.招聘方式为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可递补人员,则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面试,并于面试前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5)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与面试成绩一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招聘方式为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以加试公告为准,加试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五)体检
1.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验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人社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五、招聘人员待遇
(一)入编人员工资福利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二)发放安家费。签约服务我县5年以上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拨付一次性安家费,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安家费为10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安家费为6万元。
六、其他
(一)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颁发的《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85522376。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8—85523209。
本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卫健类)
附件3:报考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