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四川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名公告
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上半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1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民族杂志社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mzw.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民族杂志社 |
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
负责编辑出版《民族》杂志汉、藏、彝文版和内部刊物《四川民族宗教》,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理论和宗教理论,承担为全省民族地区、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提供公共宣传和文化服务的职能。 |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
专门从事民族研究的省级科研机构,主要研究涉及民族学、人类学、民族史、民族问题、藏学、彝学、羌学等领域。 |
四川省彝文学校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凉山州西昌市北街老统部巷28号 |
系统传承、弘扬彝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四川彝区经济 社会发展培养彝汉双语人才。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经常到民族地区和高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名,其中民族杂志社2名、四川省民族研究所7名、四川省彝文学校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0∶00至5月19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工作地点、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5月20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2科缴费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6月1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2020年6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民族杂志社藏文编辑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70%+专业科目《藏语文知识》笔试成绩×30%)+政策性加分;
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民族杂志社藏文编辑岗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1科和专业科目《藏语文知识》1科,共2科;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均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1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专业科目《藏语文知识》不限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资料。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规定时间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
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间内到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申请核查本人相应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规定时间内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规定日期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干部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联系电话028-62012041,下同),以便审查。
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