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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阆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50人)

2020-05-07 19:12  |  南充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阆中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规定,阆中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中职教师20名、初中教师61名、小学教师59名、幼儿教师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因疫情影响,以高校时间为准)和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阆中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属以上《通知》规定情况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招。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阆中市内在编工作人员。

  ⑺阆中市外在编工作人员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的。

  ⑻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下同),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8日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9日18:30期间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阆中市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考试指导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返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阆中市中小学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6月5日18:30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20日24:00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0年6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7月中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2日内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5月29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17-6306560),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已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报考,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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