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遴选公务员公告(40人)
4.经历业绩评价。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对报考人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省纪委省监委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遴选资格。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省纪委省监委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核实不宜作为遴选人选的,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七)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3个月。
(八)办理遴选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遴选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991249(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
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871-63991156(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871-63991296(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纪委)
附件
附件1: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xls
附件2: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