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娄底双峰县招聘教师公告(91人)
(七)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3.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根据招聘计划,进行现场选岗,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遇同分考生,抽签决定先后次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如有岗位未招聘满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拟聘人员选岗名单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按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原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考试和资格复审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和“双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全国“双一流”大学名单,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最新公布为准。
(四)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峰县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双峰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双峰县教育局:0738-6821502
双峰县教育局机关纪委:0738-6835753
本次招聘政策由双峰县2020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
双峰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下载
2020年双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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