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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20-05-18 19:04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1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穗人社发〔2017〕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2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情况简介》(附件1)。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和范围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2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须在报名时上传相关材料);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说明:

  1、招聘人员类型:2020年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以及毕业证书或院校提供的有关说明,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环境设计(B050803),其岗位条件为环境设计,若考生所学为旧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的,在报考该岗位时,则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4、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5、2020年毕业生如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材料。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9日9:00时至2020年6月13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待定。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从事招聘单位有关业务的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原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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