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四川省)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我委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笔试20天以后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将予以公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3,仍达不到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原件核对校验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https://www.cdcyl.org.cn/i-note2.html)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6月9日至6月11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中各岗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原件核对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安排由我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成都市域内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核对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1次,递补后原件核对校验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我委研究可适当放宽至1∶3,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相关情况及面试安排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经我委研究,可调减相应比例到1∶3,仍达不到的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拟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我委所属1家事业单位其他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面试后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成绩完全相同,且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后由我委根据考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我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委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我委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成都市青少年宫,028-86722653。
监督举报:共青团成都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028-6131092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6722653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共青团网站“重要公告”栏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核对校验、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因参加公开招聘在各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委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笔试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附件:
1、2020年度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