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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公告

2020-05-19 11:01  |  成都人事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7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如因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所考笔试两科目折合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4.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6月22日(星期一),工作时间:09:00-11:30;13:00-16:00,内由本人交成华区人社局事管科(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19号成华区政府二号办公楼407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1:5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址。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2寸照片2张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成都市成华区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3次。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应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额名额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特别少的个别岗位,经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考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考单位和主管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单位和主管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考核合格者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单位应指导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考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特此提醒。

  政策咨询电话: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028-84331007;

  监督举报电话: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28-84351371;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成华人社;

  查询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

  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

  附件:成都市成华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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