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暂定于2020年7月18日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2.政策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役期满(服役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所考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截止报名开始前(2020年6月1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截止报名开始前(2020年6月1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0年6月29日至6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相关加分材料交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电话:028-88550355)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他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3)政策性加分依据: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18〕58号)规定加分;
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规定加分;
④成都市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工作的意见》(成组发〔2013〕3号)规定加分。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核对校验原件。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4.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中的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面试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联系电话:028-88550355)。
3.核对校验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⑥报考面向在蒲江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从成都市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截止报名开始前(2020年6月1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⑦报考蒲江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岗位代码01020)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乡村规划师姓名、身份证号、担任乡村规划师的具体时间、担任乡村规划师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担任乡村规划师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代其缴纳社保的明细。
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人社局子网站公布。进入蒲江公众信息网首页(www.pujiang.gov.cn)点击“政府及相关单位网站-人社局”查询。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未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蒲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蒲江县监察委员会,028-1238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855035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w.pujiang.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