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成都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公告
七、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6月23日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视疫情防控影响和有关要求,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1018至01023岗位)的大学生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社局
4.资格复审由大邑县人社局负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等;应届生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境外、国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③报考定向岗位(01018至01023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01001、01002、01004、01006、01013、01014、01017岗位)的,还需提供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2)1寸免冠近照1张。
(3)《大邑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张。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由大邑县人社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5.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纪委监委、大邑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均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聘用人员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因逾期未报到、自愿放弃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028-8828057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8280039。
温馨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大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