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招聘协管员公告(29人)
为充实我局协管员队伍力量,补充警力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招录协管员29名。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县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协管员共29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特警协管员工资标准3500元/月(含四险),普通协管员工资标准3000元/月(含四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龄18至28周岁;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疾病;矫正视力5.0以上;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上班时间均可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1.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666号龙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08室,联系电话:0752-7987095。
2.龙门县东门路64号(旧公安局内)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13829977878。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4张;
4.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等)。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年龄、学历等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公安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