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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人)

2020-06-15 09:19  |  大庆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

  (七)公示与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时间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4689421

  监督电话:0459-4689252

  附件:

  附件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放弃级别承诺书.doc;

  附件4、年度考核情况证明.docx;

  附件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大庆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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