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高新区公开选聘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公告(1人)
2020淄博高新区公开选聘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1人公告
为推进教育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实验中学管理力量,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选聘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1名。
二、选聘范围
淄博市范围内的大中专院校、高级、初级中学、教学科研机构在编在职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2. 熟悉公办教育发展特点和现状;熟悉教育行业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3. 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前瞻性和预测意识。
4.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教育管理及教学业绩突出,公正廉洁。
5.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大中专院校、高级中学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初级中学领导班子成员、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中层正职干部,市区教研室主要负责人。
3.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 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骨干校长等荣誉表彰的优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等荣誉表彰的,年龄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于2020年7月1日17:00点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送至淄博高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火炬大厦1410室)。
3.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客观如实填写《自我评价材料》(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任职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淄博高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后,应聘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取消选聘计划。选聘岗位取消计划将通过电话直接通知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分析比选。对应聘人员进行业绩评价和面试,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40%、面试得分占60%,计算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得分达不到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政治品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研究聘用
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淄博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按照现行待遇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淄博高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淄博高新区火炬大厦1410房间
联系人:庄斌
咨询电话:0533-35812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附件.docx
1.《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岗位报名表》
2.《淄博高新区选聘实验中学校长自我评价材料》
3. 提报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的说明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1日
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00622/1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