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试题分省直、市县和乡镇机关职位三类。公共科目笔试范围见《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如下:
8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22日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专业科目在招考职位表中注明,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岗位统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加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入场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3℃) 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9月22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和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中的“公务员考录”功能菜单中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出来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2.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组织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及考试科目,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对调剂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网上预审。预审结束后,调剂系统将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文件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负责。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定向招录“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我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需到本县(市、区)人社局出具证明,证明报考人员从2015年9月前至今在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正式连续在编在岗。
5.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入闱面试人数的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在原报考职位和调剂报考职位均可递补时,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哪一个职位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公布。
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6.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