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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招聘1396人公告

2020-07-01 21:21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经复审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2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竞争比例开展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区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实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方式中含专业技能实操的,面试成绩=专业技能实操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县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区县有关部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1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将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招聘岗位系专项招聘属地化医学生,即招聘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指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的,所聘人员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区县工作满5年,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地区或单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解除人事关系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公告由市级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招聘过程中涉及的其他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70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2020年“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3:招聘区县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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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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