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
2020年湖南省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1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永州市联动处置指挥中心、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永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务中心等四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上四个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选聘优秀人才。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共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永州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单位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3日发布选聘公告,相关信息在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市人社局官网(网址:
http://rsj.yzcity.gov.cn/)、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网址:http://zwzx.yzcity.gov.cn/)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报名网址https://yzs-zk.bftrs.com/。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7月22日至24日,地点为市人社局1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考生所学专业按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4.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职位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选聘计划或取消。
2.笔试科目及范围。
⑴公开选聘笔试共两科,第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二科为申论或专业知识,均实行百分制。
⑵考试范围、内容根据选聘职位的工作规范要求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法律、文史、哲学、行政管理等常
识。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⑶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8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试题命题参照笔试命题实行。
1.面试的对象确定。面试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
入面试对象。选聘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选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于经批准低于比例开考或者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低于1∶5的岗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平均分或60分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或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⑴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专业知识)×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另外加尿液毒品三项检测。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拟聘人员有不符合选聘条件情形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试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具《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试用函》,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聘用
对试用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聘用手续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此次选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须回避。
3.参加选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及相关人事纪律,对违反者,要严肃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4.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不但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考试资格,而且依照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8379077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46-8368080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746-8379818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党委
附件:
1、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doc
2、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doc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