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公告
2.资格复审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信息楼1309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⑦定向招聘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或异地扶贫搬迁户证明原件; ⑧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表》、⑦和⑧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学院网上公布。
(6)相关说明:
①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③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6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贵州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0年10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师范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聘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需与“专业或方向需求”栏中所列专业名称一致。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
(四)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被聘用人员应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七)贵州师范学院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贵州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gznc.edu.cn
(八)联系电话:0851—86276071、85860791
(九)监督电话:0851—85811044
七、公开招聘工作由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八、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学院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20年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