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报名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审查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阶段,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报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或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审查资格。
资格审查及确认时间、地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上进行通知。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计算方法: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招聘人员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和入围人员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体检人选。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在自治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应出具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审核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证明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程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有结论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51027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xinjiang.gov.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http://nynct.xinjiang.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注意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4: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5:考生承诺书
附件6:考生须知及考场规则
附件7: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