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

2020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

2020-07-13 20:27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xjdrc.gov.cn)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3),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1)、报考参加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xjdrc.gov.cn)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xjdrc.gov.cn)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六)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集合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完成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xjdrc.gov.cn)进行公告。

  (七)考察

  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定。

  5.考察结果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xjdrc.gov.cn)进行公告。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xjdrc.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2814051、0991-281504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xjdrc.gov.cn)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考生须知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4: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12  共2页
400-8989-766 09:00-21:30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