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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

2020-07-13 20:47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聘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潮阳区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辅助性方面的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华弘保安集团,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招聘人员5名,主要从事潮阳区重大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辅助性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应聘人员应具有汕头市户籍,男性(岗位特殊,需夜班及室外体力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7月20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5、应聘人员应人品好,素质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工作需要时服从安排,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

  7、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可申请笔试加10分(须提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共3天。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2寸照片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guangtu66@163.com。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请于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带齐(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南保安大厦6层。咨询电话:0754-86726822。

  报名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确定为参加笔试对象,届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由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一)笔试内容: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office办公及互联网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含: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

  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在招聘信息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及政审

  按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八、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调剂安排。聘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华弘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劳务合同规定,被招聘人员聘用期为 3 年,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1次劳务合同,聘用期满,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本人有意愿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务合同。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发展和改革局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务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专项工作临时聘用人员月薪3750元(含个人社保缴费、个人医保缴费),没有其他补贴(差旅费除外),在合同期内,不实行薪酬晋升机制。聘用人员将参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人员意外保险。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专项工作)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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