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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公告

2020-07-15 14:31  |  息烽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人员,属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组织或乡镇党委有效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属村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村支两委、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成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填发的有效《当选证》原件及和复印件以及由居委和乡镇(街道)党委、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任职或当选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5)。

  报考定向招聘“乡村振兴·同步小康”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所驻村、乡(镇)党政机关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驻村)以来的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岗位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还需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易地扶贫搬迁户还需提供县级生态移民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和“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和“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即可开考;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予以调整。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属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体检

  体检由县公招办组织,须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需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师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无疑义的,由考生签字认可,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招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公招办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公招办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在县公招办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应当组成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县公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 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用人单位持聘用文件、合同等资料到县委编办办理上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聘用审批单位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含一年试用期),定向招聘的需五年服务期(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一律不予办理调出本县手续、不得参加县外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试用期满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给用人单位和招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被聘用人员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贵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订立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将会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和“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疫情防控及各项招聘通知、公告、信息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和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息烽县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721344 0851-87727255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1-87721336

  (息烽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5287356 0851-88344013

  附件2:息烽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   息烽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注: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适用于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居委会成员).doc

  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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