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60人)
海口市琼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一)
为充实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9号)和海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86号)以及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小学教师48名(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界定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面向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考生系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含已脱贫和未脱贫的人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包含的所有情况。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至2020年7月29日16时,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00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时只选报相应的学科岗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学校。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4);或未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后先报名,在进入面试前,联系高校补办相关证明;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5)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上传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需上传本人退伍证;
(7)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上传“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第1页(家庭基本情况)、第2页(生产生活情况)、第3页(家庭成员)、海口市户籍证明(上传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
(8)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应聘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7月29日16: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应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剩余岗位直接转为全国(含高校毕业生士兵)岗位同学科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根据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毕业生士兵)和贫困应届毕业生两种不同招聘岗位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
2. 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址打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个人承诺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海口市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
④属于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
⑤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如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均不算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社保证明。不按时提交社保证明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高校毕业生士兵不受择业期限制。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审。
3. 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由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向贫困应届毕业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从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毕业生士兵)岗位同学科中依次递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贫困应届毕业生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毕业生士兵)岗位同学科中依次递补。
被考察者须提交相应考察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拟聘用人员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考试总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同分,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议定。若拟聘用人员所选择的学校岗位已满,又不服从调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择岗当天拟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否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再变动,拟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秋季开学前提供学历证书,不按时提供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服务期限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十一)考核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琼山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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