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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观山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公告

2020-07-16 17:31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两项成绩同时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检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检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招聘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998297(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监督电话:0851-87998742(观山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监督专用电话)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85287356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发布的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和“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观山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贵阳市观山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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