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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公告

2020-07-22 13:50  |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至28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汽开区教育局7所中小学校,提供了1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名,为事业编制中小学校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本公告(2号公告)与《2020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公告)》同时报名,两个招聘公告,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8时至2020年7月28日16时

  3.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直接向招聘单位公布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投递以下资料:

  (1)本人填报的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图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4)本人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备注:

  (1)以上涉及到的图片要求: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

  (2)报名人员投递的资料形成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命名(2号公告+姓名+招聘岗位)

  (二)《准考证》的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2号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7月,即到2020年7月(含7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通识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具备面试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后,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自行查询。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8日8时至16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地址:长春市汽开区四联大街131号,联系电话:0431-85905162),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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