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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巫溪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44人)

2020-07-23 10:48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附件:1.巫溪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巫溪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个人信息汇总表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巫溪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的公费师范毕业生、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特岗教师”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244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溪县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对象:

  (一)2020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巫溪籍)1人;

  (二)2020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定向巫溪)86人;

  (三)2020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巫溪)16人;

  (四)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农村特岗”教师14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按相关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5)。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咨询电话:023-51510972、023-51520450。

  2、报名地点:巫溪县教育委员会6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人/科,并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分招聘岗位类别进行考试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类:2020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巫溪县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农村特岗”教师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在报考学科教材中抽选一课(章节)进行备课并模拟讲课。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8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5分钟。

  第二类:2020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采用面试、考核量化评分和加分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在报考学科教材中抽选一课(章节)进行备课并模拟讲课。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8分钟。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为5分钟。

  2、考核量化评分:考核项目包括学业考核和实习考核,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学业考核:以学生档案中最终学业成绩或毕业院校提供的毕业成绩(需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实习考核:定向培养区县对所培养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定向区县实习期间的师德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加分:对在校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进行计分,按每一个大类中的不同小类只计最高一次得分,不实行累加,每一个大类之间,可实行累加,但累加后的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表彰、奖励以证书上的公章和时间为准。具体加分办法: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3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7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10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二)总成绩计算

  1、第一类: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第二类: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成绩×25%+学业成绩×25%+实习考核成绩×25%+加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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