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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甘孜州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5人)

2020-09-14 10:26  |  甘孜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乡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意见》、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甘函办〔2020〕36号)和《甘孜州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2020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方案》(甘消安〔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原则实施。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乡城县消防救援队伍计划招聘15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其中战斗员11人、驾驶员2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2人。

  三、招聘范围

  报考范围为甘孜州籍,指2020年9月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甘孜州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志愿投身消

  防救援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

  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

  4.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初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原政府专职队工作人员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无线电、计算机、网络通信、软件工程等相关学习从业经历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驾照,无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3.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材料

  1.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9月18日。

  2.地点: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香巴拉镇南索大酒店斜对面;电话:0836-5826400、18283671214)。

  3.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证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红底彩照2张;《乡城县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立功受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由乡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每人缴纳160元报名费。缴费时间安排在考试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1.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被取消聘用计划的岗位,对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四)考试

  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战斗员和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岗位的考试包括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试包括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驾驶技能实际操作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有一项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1.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1分40秒以内合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20秒以内合格)、拖拽(14秒以内合格)。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单项科目最高分20分,总成绩最高分60分。(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3.心理测试:参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内容标准,成绩判断为“合格”或“不合格”。

  4.驾驶员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驾驶员实际操作考试,具体实测内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具体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等。

  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驾驶员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考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六)政审与公示

  1.政治审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示: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

  因考生在政审、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七)入职培训和聘用审批

  1.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进入入职培训,为期20天。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出现的缺额,从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补录。

  2.聘用审批:入职培训合格的,取得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到工作。

  六、聘用管理和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由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培训和指挥调度,执行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聘用人员为无编制的合同制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单位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4.聘用人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工作的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节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营区值班备勤。

  5.聘用期内,每年年终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专职队管理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年终考核机制,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优秀比率不大于30%,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日常管理及休假规定由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制定。

  2.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提供伙食及集体宿舍。食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中队消防员标准落实。

  3.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836-5825030(乡城县纪委、乡城县监委)

  本公告由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及标准

  乡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乡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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