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咸丰县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公告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咸丰县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办发[2020]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实际,拟专项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39名,其中:咸丰县人民医院4名,咸丰县中医医院10名,咸丰县曲江镇卫生院2名,咸丰县黄金洞卫生院1名,咸丰县活龙坪乡中心卫生院4名,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2名,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2名,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1名,咸丰县委党校1名,咸丰县融媒体中心1名,咸丰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1名,咸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2名,咸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咸丰县城乡规划中心1名,咸丰县减灾备灾中心1名,咸丰县个体私营协会秘书处1名,咸丰县高效林业科研所2名,咸丰县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1名,咸丰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1名。具体情况详见《咸丰县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咸丰县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附件2;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enshi.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8:30至9月22日下午17:30。
报名资料:《咸丰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开展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参加测试。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咸丰县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
(三)测试
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基本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者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
测试方式: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但考生的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当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或者超过3:1时,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咸丰县中医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依规递补。
(六)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人社局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专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
(二)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三)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六)州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八)测试公告、成绩公告和体检公告等相关事宜会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考及时关注。
(九)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718—6822049
县人社局 0718—6831101
附件1:咸丰县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x
附件3:咸丰县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