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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12名)

2020-09-15 09:02  |  四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均采取网络方式报名,公开遴选报名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20年9月17日下午17:30止;公开选调报名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起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7:30止,逾期均不再受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遂宁组工网(http://snswzzb.gov.cn/)等网站查阅本公告及附件(公开遴选职位表及报名表详见附件1、附件2,公开选调职位表及报名表详见附件3、附件4),对照公告及《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0年度遂宁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使用),并送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所在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签章(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且加盖相应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格式的文档(以“姓名+报考职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185888421@qq.com。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8:00。资格初审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4.发放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将在笔试前通过报名表填写的邮箱地址点对点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被取消遴选(选调)计划的职位,由遴选(选调)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试题由省考试中心统一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笔试时间均为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0年11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遂宁组工网(http://snswzzb.gov.cn/)进行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选调)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若递补后未达到3:1比例,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部分职位还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详见《职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对于有专业要求的职位,可以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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