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证件审核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证件审核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厅公务员招录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1221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中山西路与泰华街交口北行200米路西)。
联系电话:0311—86771271。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1.证件材料。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等;应届普通类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如实填写并提交《河北省财政厅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表》1份(见附件)。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于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予以淘汰。
2.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审核。考生还须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如某考生9月16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打印9月2日至15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和以9月16日为基准日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审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审核;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审核。“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可与省财政厅人教处联系。
3.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审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可与省财政厅人教处联系。
4.考生进入审核地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审核现场,审核期间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审核当天,若考生在进入审核地点或审核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或者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