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资格审核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现就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证件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0年9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点: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北校区办公楼323室(石家庄市长安区学府路9-1号)。
联系电话:0311-85931950
二、证件审核人员范围
面试人选请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证件和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提供符合招录学历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4)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需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