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0人公告
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0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2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解决我区人才紧缺问题,更好的服务元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元宝山区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区委研究,计划向本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此次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人,引进人才类别及专业要求附后(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人员。取得海外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国内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一本院校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毕业生),并且海外院校需在2020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400名内,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相近;
(五)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聘用后在应聘岗位服务需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随意交流、借调、调动;
(七)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八)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不含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准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5年;
(五)现役军人;
(六)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引进人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s.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结束。报名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电话:0476—5850189。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s.gov.cn)下载并填写《元宝山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截止2020年10月24日前,将本人的《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投寄到邮箱ybsqrsjs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经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投寄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根据需要调取本人档案。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需上交与《报名表》粘贴的同版本照片两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元宝山区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证》。
(四)面试及考察
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经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提请区委编委会审定。
(六)公示、体检
1.公示。拟引进人员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5850189。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六、聘用
(一)拟引进人员经面试、考察、公示、体检无问题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各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委监委对公开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如出现不可预知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本次人才引进对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领导组织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区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由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保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开展。
元宝山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