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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公告(103人)

2020-09-29 10:59  |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系统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公立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0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详见《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未出现过严重医疗责任事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30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登陆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做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可先提交承诺书,于面试前完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由第三方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考生的应聘资格。经考核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等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需提交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开展。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十、纪律要求

  (一)不得拒绝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报名及考试;

  (二)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考察应聘者;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考核者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

  区第一人民医院:020-84525766;

  区第三人民医院:020-84961245;

  区第六人民医院:020-34994386;

  区中医医院:020-84941161;

  区妇幼保健院:020-39079806;

  东涌医院:020-84902462;

  榄核医院:020-84921635;

  灵山医院:020-84999018;

  鱼窝头医院:020-84913549。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打印并填写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参加笔试时一并携带)、资格复审、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附件:

  附件1: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0年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xls

  附件4:健康报考承诺书.docx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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