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延安教师招聘公告(48人)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
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招聘文件和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选)聘人员均要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公开招(选)聘(录),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选)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选)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911—7090802
报名网站及技术咨询: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0911—7092304
附件下载:1.2020年延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20年延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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